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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百年课本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
山东百年课本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
为规范博物馆藏品入藏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博物馆条例》、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制定本标准。
一、藏品鉴定
古籍类文物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,确定真伪、年代、是否入藏并分类、定名、定级。鉴定记录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。鉴定真伪部分需经鉴定小组成员投赞成票超 75%后方可视为真品登记。
二、入藏标准界定
1、具有一定历史价值、教育意义的书籍资料;能够弥补馆内藏品年代缺失的教科书;与教科书发展史相关联的其他佐证材料;在近代历史中出现过的相关老物件等。
2、入藏书籍需保持外观完整,内容整洁,古籍类缺页损坏情况不得超过整体书页的 5%,近现代书籍缺页损坏程度不得超过整体书页的 2%,若遇到收藏价值较高的书籍则视情况做出判断。入藏老物件需外观完好,无较大损坏情况出现。
三、馆内藏品分级
馆内藏书可按照时代划分级别,清末及以前的相关古籍善本可划分为一类藏品;民国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前期的相关书籍与老物件可划分为二类藏品;新中国成立后至 1977 年的相关书籍与老物件可划分为三类藏品;1977 年至今的相关书籍与老物件可划分为普通藏品。
山东百年课本博物馆
2021年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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